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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水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09月13日 来源: 责任编辑:xn_scxy 作者: 查看:

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1〕184号)和《西南大学水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适用2021级及以后学生)》(西水产院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西南大学水产学院推荐优秀2025届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人员构成如下:

 长:杨新斌

副组长:何文平、吴正理、刘一丹

 员:李  芳、叶  华、周朝伟、向  枭、付  

 书:谭  觅、李卿璐

 

二、推免名额分配

西校〔2021〕184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基于专业人数确定推免基础比例名额,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具体指标如下:

专业

水产养殖学

水族科学与技术

计划指标

16

7

 

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西校〔2021〕184号文件件第三条和第九条执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可参加推免排序。

(一)以德为先,思想品德端正

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学习勤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推荐对象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能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四年制)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3.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

4.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4)公共外语小语种课程四学期平均正考(含缓考,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在80分(百分制)以上。

 

四、综合积分计算办法

综合积分由成绩积分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两部分构成,其中成绩积分占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占20%,按综合积分由高至低顺序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

综合积分使用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可增加小数位数。综合积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一)成绩积分计算办法

1.成绩积分计算公式

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推荐排名使用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

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2.成绩积分说明

若课程成绩由于缓考等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记入成绩积分,超过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课程成绩无效。

交换学生只以西南大学考试的相关成绩计算推免积分,在校外取得的成绩不管是整体兑换学分,或是已转换为具体成绩分数的课程,均不纳入推免成绩积分计算。

(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计算办法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由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积分叠加构成,奖励积分满分为100分。

1.“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分类

1)科研论文

本项仅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涉及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摘要、会议论文集。本项积分上限为35分。

申请学生在T1、T2、A1、A2和B级刊物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独立完成分别计35分、30分、25分、20分和10分;两人合作按60%:40%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只计前三名,按60%:30%:10%计分。

B级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只计1次奖励积分。

2)竞赛比赛

本项仅指申请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研竞赛和创新创业技能竞赛,本项积分上限为35分。

①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35分:

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②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25分:

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③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20分:

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其它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参加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④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10分:

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四等级奖;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参加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参加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参加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⑤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5分: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

参加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

参加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参加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⑥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2分:

参加西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第一等级奖。

⑦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1分:

参加西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第二等级奖。

团体奖励两人合作按60%:40%计分;三人合作按50%:30%:20%计分;四人合作按50%:30%:10%:10%计分;五人及以上合作只计前五名按50%:20%:10%:10%:10%计分(团体排序以奖状为准,若奖状排序不分先后则平均分配)。

团体和个人奖励是同类比赛的,只计最高等级分1次。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只计最高等级1次;同一赛事同一级别只计最高等级1次;同一项目不同赛事只计最高等级1次。(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发明专利

本项奖励积分上限为15分。

学生获得与专业有关的国际、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不包括转让、变更等成果),每项计10分。独立发明人计10分;两人合作按60%:40%计分;三人及三人以上合作只计前三名,按50%:30%:20%计分。

4)项目成果

本项奖励积分上限为15分。同一研究内容不同级别项目只计最高等级1次。

①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项目获得者计6分;

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6分;

③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学生项目计6分。

在推免规定时间内已结题,每个项目追加9分。两人合作项目按60%:40%计分;三人及三人以上合作只计前三名,按50%:30%:20%计分。

2.“五育”综合评价积分说明

1)“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2)科研成果分类办法参照《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执行,所有项目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南大学。

3)以实际已经取得的证书、发表的刊物等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成果产生时间为大学本科在读期间,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4)多人合作及团体项目排名,以证书显示为准,不区分专业、学院。

5)申请学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9月1日,学院启动推免工作,受理学生申请,进行学生成绩排序。

(二)9月5日24: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西南大学水产学院推免生申请表、申请者诚信承诺书”(附件1)、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放置顺序与汇总表一致)。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653252428@qq.com,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纸质材料10-106办公室年级辅导员李老师处。

(三)9月6日~13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四)9月14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通过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的形式,对申请学生的奖励积分进行认定,将综合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及候补学生名单。

(五)9月15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公示期内如果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提出书面放弃声明的,空出的名额由综合积分排序名单靠前者依次递补。

(六)9月18日,学院向学校推免办公室报送拟推荐学生正式名单。

(七)9月19~22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全校推免研究生名单;全校推免名单校对、系统上传推免数据库。

(八)9月22~27日,推免生网上注册、核对信息。

 

六、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以书面材料实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何文平023-46751128)、学院纪委(刘一丹023-46254745)反映,学院将及时查证、核实并公示具体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反映。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中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水产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西南大学水产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