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查看:

各教学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根据《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择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综合考评和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汉春 苏胜齐

成员:穆 奎 段 彪 李卿璐 尹 斌 祁 礽

二、评奖评优名额

各项评奖评优指标将严格按照《西南大学2019-2020学年度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执行,具体如下:

奖学金

就读校区

人数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荣昌

438

13

30

66

北碚

116

4

9

17

合计

554

17

39

83

奖项分类

先进个人综合奖

先进个人单项奖

先进集体奖

就读校区

人数

优秀学生标兵

三好

学生

优秀学

生干部

学习优秀奖

学术科技奖

精神文明奖

体育活动奖

文艺活动奖

劳动实践奖

志愿服务奖

砥砺奋斗奖

创新

创业奖

国(境)外

先进

班集体

文明

寝室

学生优秀创新团队

荣昌

438

自由申报,向学院推荐1名

31

13

5

5

8

9

9

5

13

13

自由申报

自由

申报

1

4

自由申报

北碚

116

自由申报,向学院推荐1名

8

4

1

1

3

2

2

1

4

4

自由申报

自由

申报

1

2

自由申报

合计

554

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

39

17

6

6

11

11

11

6

17

17

学校评选100名

学校评选100名

2

6

学校评选20个

三、奖学金评定流程

1.评定条件及依据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文件条款执行。

2.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请在9月29日下午17点前将《本科生奖学金登记表》和《本科生奖学金汇总表》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完成,分别命名为“X等+班级+姓名”如“一等+19水产类1班+李四”,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辅导员邮箱。荣昌校区17级和19级同学发送至李卿璐老师QQ邮箱,荣昌校区18级同学发送至祁礽老师QQ邮箱,北碚校区同学发送至尹斌老师QQ邮箱。

四、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定流程

(一)先进个人

1.评定条件及依据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及《西南大学2019-2020学年度创新创业奖评选工作方案》文件条款执行。由个人申请,各年级学生综合考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统一评定,向学院推荐先进个人获得者。

2.所有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的同学,请在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各类先进个人审批表及汇总表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完成,分别命名为“优秀标兵+班级+姓名”、“三好学生+班级+姓名”、“优干+班级+姓名”、“学习优秀+班级+姓名”、“学术科技+班级+姓名”、“精神文明+班级+姓名”、“体育活动+班级+姓名”、“文艺活动+班级+姓名”、“志愿服务+班级+姓名”、“砥砺奋斗+班级+姓名”、“创新创业+班级+姓名”、“研学+班级+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辅导员邮箱。荣昌校区17级和19级同学发送至李卿璐老师QQ邮箱,荣昌校区18级同学发送至祁礽老师QQ邮箱,北碚校区同学发送至尹斌老师QQ邮箱。

(二)先进集体

1.评定条件及依据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文件条款执行。自由申报填表,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评定,向学校推荐先进集体获得者。

2.所有拟申请先进集体奖项的负责同学,请在9月29日下午17点前将三类先进集体审批表和汇总表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完成,分别命名为“先进班集体+班级”、“文明寝室+园区+宿舍号”、“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发送至李卿璐老师QQ邮箱653252428@qq.com。

五、填报补充说明

1.所有材料都只交电子版,不交纸质版。

2.请所有获得本科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同学加入2020年评奖评优QQ群,群号为856141157,进群后务必将群名片修改为“班级+姓名”,方便学院统一进行填报资料的修改和审核。

六、公示

学院推荐学生将在全院公示5天。

七、异议处理程序

学生对评奖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学生仍有异议的,可在得到答复或处理结果后3日内,向学校学生工作部提交书面材料反映,学生工作部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处理。

八、其他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限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该学年度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有不合格记录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限内,取消先进个人评选资格;该学年度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有不合格记录的,取消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奖评选资格。

附件:

1.本科生奖学金登记表

2.本科生奖学金汇总表

3.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审批表

4.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5.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6.学习优秀奖推荐审批表

7.学术科技奖推荐审批表

8.精神文明奖推荐审批表

9.体育活动奖推荐审批表

10.文艺活动奖推荐审批表

11.劳动实践奖推荐审批表

12.志愿服务奖推荐审批表

13.砥砺奋斗奖推荐审批表

14.创新创业奖推荐审批表

15.国(境)外研学奖推荐审批表

16.本科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17.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18.文明寝室推荐审批表

19.学生优秀创新团队推荐审批表

20.本科生先进集体汇总表

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pdf

西南大学2019-2020学年度创新创业奖评选工作方案.docx

奖学金填报表格.zip

先进个人填报表格.zip

先进集体填报表格.zip

水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