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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水产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2023年04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查看: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的综合考核和录取,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的审核作用,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形成清晰透明、公平有效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为保障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和综合考核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职责: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小组

职责:根据学院制定的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对考生所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打分,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建议)名单。

(四)综合考核专家组

职责: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计划与考生名单确定

(一)具体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名额

090800

水产

4名

2023年水产学院拟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二)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确定

根据西南大学水产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西南大学水产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我院资格初审的综合考核名单详见学院官网公示(http://scxy.swu.edu.cn/s/scxy/)。

四、综合考核

(一)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到地点: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3、报到要求:提交综合考核所需携带的材料。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地点

候考地点

综合考核工作秘书

2023年4月28日

上午9:00开始

水产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水产学院办公楼203

尹老师:

023-68366058

特别提醒:场地须实行封闭管理,请所有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候场参加综合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核形式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四)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

2.综合考核采用口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其中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口试)、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内容的考核。每位考生需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五)考生提交材料

1.考生务必于4月26日18:00前提交本人签名《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pdf格式)和参加综合考核面试的汇报PPT,以“报名号-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345593781@qq.com,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2.考生在进行综合考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六)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

我院根据考核内容独立对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评定成绩,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30%+专业知识×15%+创新能力×15%+综合素质×40%;最终考核成绩为综合考核小组评定的平均成绩。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在报考一级学科内根据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师生双向选择

1.考生被录取后,导师和学生按招生计划进行双向选择。

2.具有普通博士招生计划但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可在本一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中双向选择学生。如考生不同意,则视考生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如导师不愿意选择其他合格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当年招生计划并将积分清零;空出的招生计划按顺序递补原则分配给当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候补导师。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10.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采用EMS邮寄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办公楼203办公室,收件人:尹老师,电话:023-68366058。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我院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一)监督及申诉渠道

受理部门:水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受理电话:023-46254745

受理邮箱:swulyd@126.com

(二)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3-68366058

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水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西南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