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西南大学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2023届各毕业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发掘毕业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西校〔2020〕34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学院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在2023年春季学期能按期毕业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一般应为2019级四年制全日制研究生、2020级三年制全日制研究生、2021级两年制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述年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类别及名额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培养单位 |
校级优秀名额 |
1 |
水产学院 |
7 |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课程(含公共课、选修课)无重修。学年度综合考评排名至少一次位于前30%。
(三)除学业奖学金和推免硕士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外,至少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其他奖学金。
(四)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荣誉称号。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六)遵守国家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七)同等条件下,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西南大学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在校外实习实训、求职择业的学生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inb20200775@sw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优秀毕业生),纸质材料《西南大学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递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查材料,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推荐名单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过程中,涉及工作人员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