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水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组织复试小组集中制定本学科(专业)考生的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工作职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应急情况处置小组
工作职责: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复试过程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基本规范以及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复试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
工作职责:各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实施考生的笔试、实践(实验)能力、面试的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秉持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规范。
三、复试基本要求与预计招生人数
我院2023年包括推免生预计拟招生总体计划数为66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现已接收6人学术型推免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预计招收统考人数如下,各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农学 |
090800 |
水产 |
符合2023年A类地区国家线 |
260 |
|
农业硕士 |
095134 |
渔业发展 |
294 |
备注:以上分数线为普通计划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并在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预计招收统考人数(不含已推免考生) |
|
普通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
090800 |
水产 |
26 |
0 |
095134 |
渔业发展 |
33 |
1 |
备注:参加复试名单详见西南大学水产学院(http://scxy.swu.edu.cn/)的通知公示栏。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复试采用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两个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复试内容
1.实践(实验)能力(20分)
根据复试小组要求进行操作。
2.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35分)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外语听说能力(15分)
5.各专业复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
复试科目 |
090800水产 |
水产科学综合 本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 1.鱼类增养殖学 2.鱼类学 |
095134渔业发展 |
水产科学综合 本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 1.鱼类增养殖学 2.鱼类学 |
五、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35分)+外语听说能力(15分)。
(二)综合成绩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前向我院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四)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签盖章有效);
(五)《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本人签字需手写,详见附件1;
(六)《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需手写,详见附件2;
(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托福、雅思等;
(八)个人简历。
以上所有材料扫描后按上述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2023学硕或专硕”,于2023年3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345593781@qq.com;以上所有材料携带至复试现场供复试小组查阅。
所有学生必须符合相关资格要求,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隐瞒事实,不能满足相关资格审查的学生,学院将随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该学生做退学处理。
八、复试具体时间表
(一)复试报到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复试报到地点: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3、复试费用:通过“学生网上缴费平台”(以下简称“缴费平台”)收取复试费,一般考生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另收50元/人加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西南大学财务处通知公告栏《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详细流程图》(网址:http://upay.swu.edu.cn/payment/login.jsp);
4、复试报到要求:提交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以及复试费用缴费凭据(缴费截屏)。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12点,下午1:30开始。
2、面试地点:各专业面试、候考地点如下:
分组 |
专业 |
面试地点 |
候考地点 |
第一组 |
水产 |
水产学院研究生教室 |
水产学院办公楼103室 |
第二组 |
水产 |
水产学院会议室 |
水产学院办公楼203室 |
第三组 |
渔业发展 |
30教108室 |
30教111室 |
第四组 |
渔业发展 |
30教116室 |
30教115室 |
注意事项:复试分组由学生报到时现场抽取。复试场地须实行封闭管理,请所有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候场参加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记为零分且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 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原件提交至我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一、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水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及电话:尹老师023-68366058
十二、监督及申诉渠道
受理电话:023-46254745
受理邮箱:swulyd@126.com
地址:西南大学水产学院
西南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