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启动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有关规定,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审核工作。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作为研究生日常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和确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临时困难补助、越冬补助等的主要参考依据。认定评定工作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认尽认、应助尽助,有关结果在研究生中分别按要求及时公示3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学院全面掌握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研究生,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认定办法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程序进行。各班级均要成立由班团干部及研究生代表(2-3人)组成的不少于5人(奇数)的工作小组,并在此基础上推选1名同学为组长。小组成员需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
三、认定对象
学院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四、认定程序及材料上交要求
1、每个申请认定的研究生须填写附件1:《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者每人填写一份),于9月18日下午18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上交至组长处。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参照附件3:《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行评议工作。各班须在9月20日下午17点之前完成所有评议工作,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3、各班小组长于9月21日12:00之前将班级同学的《申请表》内容汇总填写至附件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按照表格第一行的填表说明填写)发送至邮箱345593781@qq.com,将附件1:《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水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