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学院2024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按照《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改革的指导意见》(西校〔2024〕72号)、《西南大学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西校〔2017〕527号)和《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西水产院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2024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对象及专业计划
1.分流对象
2024级在籍水产类全日制本科生。
降级和复学学生,若在降级前或复学前未参加分流,可按本办法参加本次专业分流,若已分流则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2.各专业计划
大类 |
专业 |
计划人数 |
计划班级数 |
水产类 |
水产养殖学 |
160人左右 |
5个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50人左右 |
2个 |
二、专业分流原则及依据
兼顾学生志愿与学业成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农科人才需求,制定当年专业计划及培养规模。
根据第一学期必修课课程加权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必修课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保留2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参照学生志愿和专业计划人数依次确定学生分流专业,直至各专业名额选定完为止。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修读。
当加权平均分相同时,按基础化学的成绩排名顺序录取,若基础化学成绩排名相同,则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名顺序录取。(注:按正考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作为大类分流考核依据,缓考成绩视为正考成绩。)
三、时间节点
4月18日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公布分流方案;
4月21日至4月24日学生填报分流志愿,每个学生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进行排序;
4月25日各班将分流志愿表(附件1,纸质版,每生一份,学生本人签字)及班级分流志愿汇总表(附件2,每班一份,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zt061003@dingtalk.com;
4月28日-5月12日学院初步确定专业分流结果并进行公示;
5月13日-5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分流结果及班级学生配置,提交学校本科生院备案,同时进行专业信息变更。
四、监督管理
学生对分流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以书面材料先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纪委实名反映,学院将及时查证、核实并公示具体处理结果。
监督电话:023-46254745
电子邮箱:76801007@qq.com
五、其他
(一)大类分流后重新编排班级,学生于第二学年按照专业修读后续课程。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水产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西南大学水产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