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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姚维志教授应邀出席渝滇司法协作增殖放流活动

2025年04月11日 来源: 责任编辑:陈博 作者: 查看:

2025年4月3日,学院姚维志教授受邀出席了在长江第一湾畔举办的“渝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执行委托签约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为此次活动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此次活动由渝滇两地司法机关、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行政部门、高校学者以及群众、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旨在通过司法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跨域生态修复协作迈向新高度。

姚维志教授受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为增殖放流活动提供了鱼类种类、规格、数量以及放流时间和地点的专家意见。活动现场,3 万尾金沙江土著鱼种(金沙鲈鲤、细鳞裂腹鱼)在姚维志教授团队的指导下被科学放流,为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一行动不仅补充了渔业资源,更生动诠释了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践价值。

活动中,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法院签订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执行委托协议》,标志着两地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领域的协作迈入新阶段。通过跨域协作,两地法院将共同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新模式,实现“异地破坏、联动修复、全域受益”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站”,通过案例展板、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丽江法院牵头发布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丽江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倡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生态保护行动。

此次活动不仅是司法与行政跨区域协作的成功实践,也是学界与公众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生动体现。姚维志教授的专业指导为活动的科学性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多方协同治理的模式也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贡献了新的智慧和力量。


供稿:付梅

供图:付梅

复审:刘一丹、陈博

终审:刘一丹